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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仰培育


  『你們作僕人的,要懼怕戰兢,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好像聽從基督一般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,甘心事奉,好像服事主,不像服事人。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,不論是為奴的、是自主的,都必按所行的,得主的賞賜。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,不要威嚇他們,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,他並不偏待人。』弗6:5-9

  當然,以上的經文是清楚指向當日的奴隸制度,所以經文不能『貼身』,完全應用到今天我們的工作場境當中。但從經文中,我們可以找到一些原則可以成為我們今天的提醒。

  背景:在當時不會有人質疑奴隸制度,因為奴隸佔整體人口非常高比例,是經濟全部的勞動人口(單在羅馬帝國就有六千萬)。而範圍亦非常廣範 - 家庸、體力勞動者、知識份子、醫生、教師、行政人才、.......等,因為他們多數是戰敗國的人民。他們沒有人的身份,只是主人的一種財物,可買可賣、也可用來還債。哲學家亞里斯多得這樣形容:『他們不可能與主人存在友誼,他們只是一種活的工具,他們極其量只會被視為有靈魂的財產。』早期羅馬法律,準許主人私自處理奴隸,所以有很多非人道對待奴隸的事出現。

  但保羅在經文中,在上帝面前重新提出了一種新的關係。平等、公平、情誼。

  平等:在當日的文化上、法律上,主僕不可能平等,因為根本就不是平等,一個是擁有者,另一個是被擁有者,但在神面前就平等了。大家同有一位主,同受一樣的審判。奴僕要做得好,要甘心,像服事主;而主人不得威嚇,反要尊重,曉得天上有一位主,當大家銘記這原則,彼此態度一定會改變。

  公平: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(西4:1)。這對於當時的主人是剌耳的教訓。保羅說,雙方都有當盡之責,對方的責任就是另一方應有的權利。勞資關係的和諧就是基於這原則上。勞方要做好工作,資方工資要公道。很多時關係變得緊張,問題就在於只一味爭取自己的利益,不斷要求對方履行責任。保羅將這點倒轉過來,他要求雙方盡責而非求權益,反要求取對方的權益。

  兄弟情誼:在主裡不分自主的、為奴的。大家都是上帝的兒女。除了是主僕的關係,其實我們有一個更寶貴的關係,都同是上帝被造的人,都同時祂所愛的人。如果在勞資關係中,我們能看到這一點,我相信我們不會單建立在金錢的利益上,更會建立在一份情誼之中。